李生伯言,沂水人 [1] ,抗直有肝胆 [2] 。忽暴病,家人进药,却之曰:“吾病非药饵可疗,阴司阎罗缺,欲吾暂摄其篆耳 [3] 。死勿埋我,宜待之。”是日果死。驺从导去 [4] ,入一宫殿,进冕服 [5] ,隶胥祗候甚肃 [6] 。案上簿书丛沓 [7] 。一宗 [8] ,江南某 [9] ,稽生平所私良家女八十二人 [10] 。鞫之 [11] ,佐证不诬 [12] 。按冥律,宜炮烙 [13] 。堂下有铜柱,高八九尺,围可一抱,空其中而炽炭焉,表里通赤。群鬼以铁蒺藜挞驱使登 [14] ,手移足盘而上。甫至顶,则烟气飞腾,崩然一响如爆竹 [15] ,人乃堕。团伏移时,始复苏,又挞之,爆堕如前。三堕,则匝地如烟而散,不复能成形矣。又一起,为同邑王某,被婢父讼盗占生女。王即生姻家 [16] 。先是,一人卖婢,王知其所来非道,而利其直廉,遂购之。至是王暴卒。越日,其友周生遇于途,知为鬼,奔避斋中,王亦从入。周惧而祝,问所欲为。王曰:“烦作见证于冥司耳。”惊问:“何事?”曰:“余婢实价购之 [17] ,今被误控。此事君亲见之,惟借季路一言 [18] ,无他说也。”周固拒之。王出曰:“恐不由君耳。”未几,周果死,同赴阎罗质审 [19] 。李见王,隐存左袒意 [20] 。忽见殿上火生,焰烧梁栋。李大骇,侧足立 [21] 。吏急进曰:“阴曹不与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则火自熄。”李敛神寂虑,火顿灭。已而鞫状,王与婢父反复相苦。问周,周以实对,王以故犯论笞 [22] 。笞讫,遣人俱送回生,周与王皆三日而苏。
【注释】
[1] 沂水:县名。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因沂水流经得名。清初属沂州府,今为山东临沂辖县。
[2] 抗直:也作“伉直”,刚强正直。有肝胆:肝胆照人,对人诚信。
[3] 摄篆:代掌印信,即代理官职。
[4] 驺(zōu)从:显贵出行,车乘前后骑马导从的人员。驺,古代贵族的骑马侍从。
[5] 冕服:古代帝王的礼服。此指阎罗冠服。冕,王冠。
[6] 隶胥祗(zhī)候甚肃:吏役敬候,气氛非常庄严。隶,衙役。胥,小吏。祗候,恭敬侍候。肃,庄重,严整。
[7] 簿书丛沓:簿籍文书多而杂乱。
[8] 宗:量词。件或批。
[9] 江南:这里指的是江南省。清顺治二年(1645)置江南省,辖江苏、安徽及两省地及上海,省府为江宁,即今上海市。顺治十八年(1661)废,分江南省为江苏省和安徽省。
[10] 稽:考,核查。这里意思是合计、总计。私:奸污。
[11] 鞫(jū):审问。
[12] 佐证不诬:证据具在,没有虚妄。
[13] 炮烙:殷纣时所用酷刑。以铜柱置炭火上烧热,令人爬行而上,即坠炭火中烧死。这里借为冥中之刑。
[14] 铁蒺藜:大约是一种有刺的铁锤或铁棒,用作刑具。蒺藜,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茎平卧,果实有刺。
[15] 爆竹:古时以火燃竹,用其爆裂之声以驱山鬼,叫“爆竹”。见《荆楚岁时记》。
[16] 姻家:儿女亲家。
[17] 实价购之:谓实系出钱购婢,而非“虚价实契”盗占人女为婢。
[18] 惟借季路一言:意思是,只借重你一句诚信之言,证明我被人诬告。季路,孔子弟子仲由,字子路,一字季路。孔子曾说他“片言可以折狱”(见《论语·颜渊》)。朱熹《论语集注》解释说:“片言,半言。折,断也。子路忠信明决,故言出而人信服之,不待其辞之毕也。”
[19] 质审:接受质询和审理。
[20] 左袒:脱袖袒露左臂,表示偏护一方。语出《史记·吕后本纪》。
[21] 侧足立:侧身站着,表示敬畏戒惧。
[22] 以故犯论笞(chī):以明知故犯之罪,判处笞刑。故,故意。笞,刑罚的一种。用竹杖或鞭、或板子抽打。
【译文】
李伯言是沂水人,为人耿直,有侠肝义胆。一天,他忽然得了暴病,家人给他送来药,他推辞道:“我的病不是药物可以治好的,阴曹缺一名阎罗,想让我暂时去代理一下。我死后不要埋,等我回来。”这一天,他果然死了。有侍从引导李伯言进了一座宫殿,给他换上官服,戴上王者的帽子,两旁衙役肃立伺候,十分恭敬。桌案上文书案卷很多,堆得很零乱。李伯言拿起一宗文卷来看,上面记载江南省某生,经调查一生奸污良家妇女八十二人。把某生提来审讯,证据确凿。按阴司的法律,应处以炮烙之刑。厅堂下立有一根铜柱,高八九尺,有一抱粗,柱子中空,里边装着烧红的炭,里外通红。一群小鬼用铁蒺藜抽打驱赶某生爬铜柱,某生移动手脚,盘柱而上。刚爬到柱顶,只见烟气飞腾,“呯”的一声响如爆竹,人就摔到地上。蜷伏了一会儿,才苏醒过来,群鬼又抽打他爬柱,爬到顶依然爆响一声落在地上。就这样摔了三次,某生落地变作一股烟慢慢消散,再也不能成为人形了。还有一宗案子,是李伯言同县的王某,婢女的父亲控告他霸占自己的女儿。王某原是李伯言的一位姻亲。此前,有一人来卖婢女,王某知道不是正道来的,可是贪图价钱便宜,就买了下来。接着王某暴病而死。过了两天,他的朋友周生在路上遇着王某,知道是碰见了鬼,急忙跑回家躲避,王某也跟着周生来到他家。周生十分害怕,向他祷告,问他要干什么。王某说:“请你到阴司去做证人。”周生惊讶地问:“为什么事?”王某说:“我那个婢女是按价购买的,而今天误被控告霸占。这件事你是亲眼看见的,只想借你君子一言作个证明,此外没有什么事。”周生坚决拒绝王某的要求。王某临走时说:“这事恐怕就由不得你了。”不久,周生果然死去,和王某一起到阎王爷那里当堂对质。李伯言见是王某,心中暗有袒护之意。忽然看见阎罗殿上起火,烧着了房梁。李伯言大为惊惧,侧身站立。只听一位小吏急忙说道:“阴间和阳世不同,一点儿私心杂念都不容。赶快消除杂念,火自然就会熄灭。”李伯言收了杂念,心情平静下来,那火顿时就灭了。过了一会儿,开始审讯,王某和那婢女之父反复申诉,互相指责。李伯言问周生,周生据实以告,于是王某以明知故犯罪被判杖刑。打过之后,李伯言派人把周生等人都送回阳世,周生和王某都在死后三天复苏。
李视事毕,舆马而返。中途见阙头断足者数百辈 [23] ,伏地哀鸣。停车研诘 [24] ,则异乡之鬼,思践故土,恐关隘阻隔,乞求路引 [25] 。李曰:“余摄任三日,已解任矣,何能为力?”众曰:“南村胡生,将建道场 [26] ,代嘱可致。”李诺之。至家,驺从都去,李乃苏。胡生字水心,与李善,闻李再生,便诣探省。李遽问:“清醮何时 [27] ?”胡讶曰:“兵燹之后 [28] ,妻孥瓦全 [29] ,向与室人作此愿心 [30] ,未向一人道也。何知之?”李具以告。胡叹曰:“闺房一语,遂播幽冥,可惧哉!”乃敬诺而去。次日,如王所,王犹惫卧。见李,肃然起敬,申谢佑庇。李曰:“法律不能宽假 [31] 。今幸无恙乎?”王云:“已无他症,但笞疮脓溃耳。”又二十馀日始痊,臀肉腐落,瘢痕如杖者。
【注释】
[23] 阙(quē):缺。
[24] 研诘:仔细询问。
[25] 路引:通行凭证。
[26] 道场:佛教、道教所举行的规模较大的诵经礼拜仪式。
[27] 醮:祭祀神灵的仪式,也即上文所说“道场”。战国宋玉《高唐赋》:“醮诸神,礼太一。”
[28] 兵燹(xiǎn):战争造成的烧杀破坏。
[29] 妻孥(nú):妻子和儿女。瓦全:谓苟全性命。《北齐书·元景安传》:“天保时,诸元帝室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欲请姓高氏。(元)景皓曰:‘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30] 室人:犹言内人,指妻。
[31] 宽假:宽贷,宽容。
【译文】
李伯言处理完公务,乘马车返回。路上遇到几百个缺头断脚的鬼,伏在地上哀嚎。李伯言停下车来探问究竟,原来是一些死于异乡的鬼魂,想回故乡,恐怕关卡阻碍,乞求李伯言发给通行证。李伯言说:“我在阴间任职三天,现在已经离职了,还有什么能力呢?”众鬼魂说:“南村有位胡生,将要设道场,念经超度亡灵,请转告他,他会帮我们的。”李伯言答应了。回到家里,随从的人马都离去了,他也苏醒过来。胡生字水心,和李伯言有交情,听说他死而复生,便来探望。李伯言急忙问:“道场何时开设?”胡生惊讶道:“兵荒马乱之后,妻儿幸而保全下来,前些时和内人说过这种心愿,从没向旁人说过。你是怎么知道的?”李伯言把实情告诉了他。胡生慨叹道:“闺房里说句话,就能传播到阴间,太可怕了!”于是答应了李伯言的嘱咐离去。第二天,李伯言到王某家,王某仍然疲倦地躺在床上。见李伯言来到,马上起身,恭敬致谢,感谢李伯言的庇护。李伯言说:“阴司的法律是不容有丝毫宽恕的。现在你身体好了吗?”王某说:“已经没什么事了,只是打板子的伤口已经化脓溃烂了。”又过了二十多天,王某的伤才好,臀部的烂肉都掉了,留下的瘢痕就像挨过板子那样。
异史氏曰: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 [32] 。然关说不行 [33] ,则受残酷者不怨也。谁谓夜台无天日哉 [34] ?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 [35] !
【注释】
[32] 责:阴司之责。指阴司对官吏执法的要求。
[33] 关说:代人陈说,从中给人说好话。《史记·佞幸列传·序》:“此两人非有材能,徒以婉佞贵幸,与上卧起,公卿皆因关说。”司马贞《索隐》:“关,通也。谓公卿因之而通其词说。刘氏云‘有所言说,皆关由之’。”
[34] 夜台:指阴间。无天日:暗无天日。指吏治昏暗。
[35] 第:只是,但。恨:遗憾。堂:官署。官衙中的正厅。廨:官舍。
【译文】
异史氏说:阴司的刑法,比阳世更惨酷,责罚也比阳世苛刻。可是讲情袒护都行不通,那些受酷刑的人也都没有怨言。谁说阴间暗无天日?只恨没有那一把火把阳世的公堂烧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