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在线阅读-39卫鞅亡魏入秦

三九 卫鞅亡魏入秦

卫鞅亡魏入秦 (1) ,孝公以为相 (2) ,封之于商 (3) ,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 (4) 。期年之后 (5) ,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

【注释】

(1) 卫鞅:商鞅,本卫国的公子,故称“卫鞅”。

(2) 孝公以为相:秦孝公,名渠梁,公元前361—前338年在位。他用卫鞅为左庶长,实行变法。卫鞅后因功升大梁造,执掌国政,此“为相”,指为大梁造而言。秦正式设相在武王时,孝公时尚未设相。

(3) 商:故城在今陕西商州东九十里。

(4) 黥(qíng)、劓(yì)其傅:指卫鞅因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黥、劓,刻面、割鼻,为古代酷刑。

(5) 期(jī)年:一年。

【译文】

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任命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贯彻,公正而没有偏私,行罚不避让有地位的人,行赏不偏向关系亲近的人。法令执行到太子头上,对太子师傅处以刻面、割鼻之刑。法令实施一年之后,掉在地上的东西无人去拾,民众都不取非法的东西,兵力非常强大,诸侯都感到害怕。但是商君刻薄少恩,只不过是用强力压服而已。

孝公行之八年 (1) ,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后,莅政有顷,商君告归。

【注释】

(1) 孝公行之八年:“八”上应有“十”字。秦孝公六年(前354),用卫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至二十四年(前338)卒,正好十八年。

【译文】

秦孝公用商鞅推行法令十八年,重病将死,想把君位传给商君,他推辞不肯接受。秦孝公死后,秦惠王继承君位,执政不久,商君要求回到自己的封地。

人说惠王曰 (1) :“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雠也,愿大王图之。”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 (2) ,而秦人不怜。

【注释】

(1) 说(shuì):游说,劝说。

(2) 车裂:支解身体的酷刑。

【译文】

有人对惠王说:“大臣权势过重会危害到国家,身边的人过分亲近会危害到自己。现在秦国的男女老少都只说商君的法令,没有谁说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商君就成了主人,大王反而成为臣子了。况且商君本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商君从封地回到首都,惠王对他处以五马分尸的酷刑,秦国民众没有谁可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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