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三 郑彊之走张仪于秦
郑彊之走张仪于秦,曰仪之使者,必之楚矣。故谓太宰曰 (1) :“公留仪之使者,彊请西图仪于秦。”故因西请秦王曰 (2) :“张仪使人致上庸之地 (3) ,故使使臣再拜谒王。”秦王怒,张仪走。
【注释】
(1) 太宰:楚官名。掌管王室事务,出纳王命。
(2) 秦王:秦武王。
(3) 上庸:地名。本楚邑,此时为秦地,在今湖北竹山西南。
【译文】
郑彊想使张仪被秦国赶走,声称张仪的使者一定去了楚国。因而对楚太宰说:“您留住张仪的使者,我要求向西到秦国去对付张仪。”随后他就西去拜见秦王,说:“张仪派人把上庸之地还给楚国,所以楚王派我做使者来拜见大王。”秦王大怒,张仪便逃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