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解读-关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如何处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是关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如何处理的规定。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条款内容

本条主要规定了管理人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应如何提存分配额,并根据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分配额的归属。

二、条款解析

1. 提存义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有义务将其分配额提存。提存意味着将这些分配额暂时保管起来,不立即进行分配,以待后续根据条件的成就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

2. 条件成就与否的处理: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用于判断债权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是否已经成就。

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解除条件成就:如果到最后分配公告日时,债权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已经成就(即债权不再存在),那么管理人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生效条件成就或解除条件未成就:相反,如果到最后分配公告日时,债权的生效条件已经成就,或者解除条件尚未成就(即债权仍然有效),那么管理人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交付给该债权人。

三、条款意义

1. 保障破产程序的公正性:通过规定管理人对附条件债权的提存义务,并根据条件的成就情况来决定分配额的归属,可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这避免了因债权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分配混乱或不公平现象。

2. 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附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存并根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处理,可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无论是债权生效还是解除,都能得到相应的处理结果。

3. 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通过明确的管理人职责和条件成就与否的处理方式,可以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管理人能够迅速、准确地根据条件情况作出决策,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实践应用

在实践中,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本条的规定处理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对于这类债权,管理人应当及时进行提存,并密切关注条件的成就情况。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时,管理人应当根据条件的实际成就与否,及时作出决策并处理分配额。

同时,债权人也应当密切关注自己的债权条件情况,并在必要时与管理人进行沟通或提供相关信息。如果债权条件发生变化或存在争议,债权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协商解决,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是关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如何处理的重要规定。它确保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性、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并提高了破产程序的效率。在实践中,管理人和债权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该条款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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