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公安机关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是关于公安机关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对该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受理范围

1. 报案、控告、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或举报。这些行为是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

2.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对于已经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如果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

3.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行政管理或司法活动中,如果发现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有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受理要求

1. 及时受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投案,以及收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理,不得拖延。

2. 进行登记:受理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进行登记,建立案件档案,以便后续的调查、处理和归档。

三、实践意义

1. 保障公民权益:明确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和要求,有助于保障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权利,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2. 提高执法效率: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有助于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提高执法效率。

3. 加强部门协作:规定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有权移送案件,有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社会治安管理的合力。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是关于公安机关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公民权益、提高执法效率、加强部门协作。这一规定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自西安君成律师网站(juscaselaw.com)

若您有法律需要,请点击西安君成律师团队网站,联系李律师,给您专业解答

网站:www.juscaselaw.com

公众号: 君成case

电话:18681949144

西安君成律师团队

石安妮律师:经济法硕士,党员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离婚财产,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等复杂商事法律事务。

井垸律师,法学学士,党员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房地产纠纷、尽职调查报告,合同起草与审查、谈判技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李思霏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离婚财产,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尽职调查报告,合同起草与审查,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调解技巧,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业务范围: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